一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对学校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;
二、制定、贯彻、落实全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,依法依章开展档案工作;
三、组织、指导校内各二级学院、部门的档案业务工作,负责专、兼职档案人员的相关培训工作;
四、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鉴定、销毁、统计和保管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;
五、开展档案开放利用工作,并根据档案资料出具相关证明材料;
六、调查、征集校史档案资料,编制检索工具,做好校史资料的编研、展览、出版工作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;
七、组织开展全校档案理论和档案工作研究,推进全校档案工作的科学化、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,为学校发展和社会提供服务;
八、积极参加档案工作协会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;
九、做好“八防”工作,严格遵守档案的保管、保护制度,确保各类档案材料的完整、安全,努力提高档案使用寿命;
十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